湖南邦邦客大数据有限公司
隐私政策
(2024 年 10 月 11 日第一版)
一、总则
1.1 服务提供者、产品或服务出售人(邦邦客):湖南邦邦客大数据有限公司。
1.2 服务接受者、产品或服务买受人(用户):注册、登录、使用邦邦客开设的网站、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服务平台接受邦邦客服务的用户。
1.3 本协议是约束邦邦客与用户的行为规范,邦邦客与用户是平等主体,双方均有充分的选择权利。
1.4 用户选择注册、登录、使用邦邦客平台的,必须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不同意本协议的访客应当自行离开,邦邦客随时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1.5 用户注册时勾选同意本协议即视为签署本协议,受本协议的约束。
1.6 邦邦客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平台管理情况及时修订本协议,本协议修订后将在服务平台公示。用户不同意新版协议的,可以向邦邦客发出声明解除协议并注销账户;未发出解除声明,继续使用邦邦客平台的,视为同意新版协议。
二、用户注册
2.1 注册邦邦客服务平台的用户,需保证自身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下注册和享受邦邦客的服务。用户违反本条规定在邦邦客平台上注册和享受服务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身及其监护人承担。
2.3 邦邦客采用手机号码关联注册制,每一个用户绑定一个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与用户具有一对一的关联关系。已经在邦邦客注册的手机号码,不能再被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2.4 用户注册时,可能还需填写用户名(昵称)、密码、电子邮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兴趣爱爱好、收件地址等信息。
2.5 用户需保证对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享有支配权利,违反本条造成账户丢失、被盗、财产受损等情形邦邦客不承担责任。
2.6 为了进一步保障用户账户安全,邦邦客将收集用户终端设备识别码,用户账户在非常用设备上登陆、使用情况下,可告知用户注意账户安全。
2.7 邦邦客平台不要求注册用户实名制,但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政策性文件必须实行实名制的情形除外。
2.8 用户可以查询、修改、删除个人账户信息。用户通过密码、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验证,填写密码、验证码正确的,验证后的行为视为用户本人的真实意愿。
2.9 用户须妥善保管自身账户信息以及用于验证的密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违反本规定的,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2.10 邦邦客各平台的账户所有权归邦邦客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
2.11 未经邦邦客允许,用户账户不得出借、转让。
2.12 长时间(半年以上)不登录的用户,邦邦客可以视情况回收该账号,回收账号前应及时通知用户备份数据。
三、用户的权利
3.1 用户人格一律平等,同种类型的用户可以平等地享受邦邦客提供的服务。
3.2 用户的选择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邦邦客保护。
3.3 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信息受到邦邦客保护。未经用户允许,邦邦客不会将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应当提供给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除外。
3.4 用户有权对邦邦客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向邦邦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用户的义务
4.1 用户在邦邦客平台上的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不得发布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违法犯罪信息。
4.2 用户在邦邦客平台上的行为应当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宣扬道德败坏的事例或现象。
4.3 用户不得在邦邦客从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窃他人账户、破解他人密码、冒用他人账户、骗取他人财产、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行为。
4.4 用户应尊重邦邦客知识产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盗链、传播、复制、发行邦邦客平台上的文字、图像、音像、视频、字体等网络资源。
4.5 用户不得在邦邦客平台发布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以及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邻接权等财产权利的内容。
4.6 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用户有义务向邦邦客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
4.7 用户不得诋毁、损害邦邦客平台的商誉。
4.8 用户有偿购买邦邦客提供的收费服务项目的,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退费。
五、邦邦客的义务
5.1 应通过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使用技术等手段保障用户的选择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5.2 应将使用行业通用的安全规范、加密技术保障用户账户安全。
5.3 在收到用户费用后,依法向用户提供缴费票据。
5.4 在用户权益受到他人侵害后,积极配合用户维护其合法权益。
5.5 保留好用户的交易记录,以供用户查询。
5.6 不断优化体验,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产品。
六、邦邦客的权利
6.1 用户以明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再遵守本协议的,邦邦客可以解除本协议,注销该用户账户并予回收。
6.2 邦邦客有权对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进行监管。
6.3 邦邦客有权对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有权对用户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予以屏蔽、删除。
6.4 用户在平台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或者违反本协议的,邦邦客可以视其行为轻重,对其账户采取禁封、冻结、注销、回收等操作,并可以在平台上予以公开谴责。涉嫌违法犯罪的,邦邦客有权向主管机关报案。
6.5 用户在平台内套取、盗取、骗取、利用漏洞违法获取他人资金或积分的,邦邦客有权冻结、扣划其账户内资金或积分。
6.6 邦邦客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提供用户的个人账户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6.7 邦邦客有权在平台展示各类商品、服务的广告。
七、隐私保护特别约定
7.1 本协议所称的隐私信息,包括:
(1)用户的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
(2)用户的身份证号码、年龄、出生年月日;
(3)用户的身高、体重、兴趣爱好、宗教信仰、学历程度、个人履历;
(4)用户的手机号码、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即时
通讯软件账号;
(5)用户的银行卡信息、账户余额;
(6)用户的交易记录;
(7)用户的位置信息、IP 地址;
(8)用户使用的设备终端、登录时间;
(9)用户的账户密码、安全问题答案;
(10)为了登陆认证获取的用户人脸信息、指纹信息、声音信息或其他人体生物信息;
(11)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邦邦客获知的用户的偏好信息;
(12)为了维护交易安全,邦邦客从用户设备终端平台获取有关的运行环境信息;
(13)其他通常认为是个人隐私的信息。
7.2 用户的昵称、平台唯一身份标识(ID)不视为用户隐私。
7.3 未经用户同意,邦邦客承诺不将用户隐私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4 邦邦客应当采用业界通用的技术手段加密用户安全认证信息。对于一般隐私信息,邦邦客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屏蔽显示、或经权利人同意后再予显示。
7.5 邦邦客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信息,不得故意泄露。
7.6 第三方通过黑客技术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的,邦邦客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户人身权利因此遭受侵害或产生直接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侵权的第三方承担责任,邦邦客予以配合维权。
7.7 下列情形,未经用户同意,邦邦客可以视情况公开
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邦邦客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的;
(2)用户利用邦邦客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受到邦邦客公开谴责的。
7.8 用户获知其个人信息遭受泄露,应当第一时间向邦邦客反馈以保障其账户安全。用户不及时反馈遭受的扩大损失,邦邦客不承担责任。
7.9 注销可以通过电话,号码:4007658519

八、知识产权特别约定
8.1 用户在邦邦客平台上传、发布的文章、评论、图片、音频、视频等,由该用户对其无权利瑕疵负责。权利人向邦邦客发出侵权提示的,邦邦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屏蔽、删除前述信息。
8.2 用户将自己创作的文章、评论、图片、音频、视频上传、发布在邦邦客平台的,其著作权仍属于用户,但视为用户免费授权邦邦客使用、传播、出版、发行。
8.3 用户在邦邦客平台上传、发布的文章、评论、图片、音频、视频等,被他人侵权的,经用户提出,邦邦客应当配合用户维权。
九、违约处理
9.1 用户付费购买产品、服务后因自身原因要求退费的,邦邦客有权拒绝。
9.2 用户的违约行为、侵权行为致使邦邦客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邦邦客可以要求用户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主张权利花费的必要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等)。
9.3 用户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如用户怠于履行赔偿其他用户损失的义务,邦邦客可以根据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对用户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扣划。
十、免责条款
10.1 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迟延履约、不能履约、履约瑕疵,邦邦客免责。
10.2 因电力供应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引起的迟延履约、不能履约、履约瑕疵,邦邦客免责。
10.3 在邦邦客已尽到善意提醒(管理)的情形下,因正常设备故障及维护、网络维护、安全维护等因素引起的迟延履约、不能履约、履约瑕疵,邦邦客免责。
十一、通知和送达
11.1 用户注册、消费、注销、修改账户密码以及涉及资金安全的情形发生时,邦邦客可能采取口头(当面或者电话)、书面方式(短信、电子邮件、站内信息等)通知用户。
11.2 用户保证在邦邦客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即时通讯账号(QQ、微信等)均属于真实可用的联系方式,并已确保该些方式可以联系到其本人。如因用户提供的信息不正确致使无法通知到用户,邦邦客不承担责任。
11.3 邦邦客以上述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向用户发出通知即视为有效送达,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以纸质载体邮寄送达的,以交邮后第 5 个自然日为送达日。
11.4 用户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程序,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
11.5 如用户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发生了变化,用户应及时修正,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承担。
十二、协议生效与终止
12.1 用户注册或使用服务时勾选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为生效。
12.2 对于没有购买交易、付费服务正在进行中的用户,用户和邦邦客均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2.3 对于有购买交易、付费服务正在进行中的用户,用户和邦邦客均不得私自解除本协议。用户违返本条解除协议的,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给邦邦客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邦邦客违反本条解除协议的,所收用户费用应予全部或部分返还。
12.4 协议解除后,邦邦客可以拒绝提供服务,直至用户同意本协议。
12.5 协议解除后,邦邦客应及时办理注销用户、退还剩余费用及其他手续。
十三、其他
13.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本协议是邦邦客与用户的基础协议,不同类型的用户可能还会根据其业务类型与邦邦客签订专门协议。专门协议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专门协议的约定为准。
13.3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纠纷,用户与邦邦客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邦邦客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4 我们的产品基于DCloud uni-app(5+ App/Wap2App)开发,应用运行期间需要收集您的设备唯一识别码(IMEI/android ID/DEVICE_ID/IDFA、SIM 卡 IMSI 信息、OAID)以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并通过应用启动数据及异常错误日志分析改进性能和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