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参加使用“帕为APP-患者端”(以下简称帕为患者)。通过它,您可以访问我们所提供的健康服务项目,包括帕为公开课、慢病知识查询、病情自我管理及医师咨询服务。


本APP可在移动设备上免费下载访问,作为您使用“帕为患者”的先决条件,请您事先认真阅读本服务协议,如果您同意本服务协议,或您实际上浏览、登陆、使用及连接了“帕为患者”,均应当被视为您已完全了解、接受并同意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您不同意遵守本服务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和条款,则您不应当访问或者使用“帕为患者”。以下内容和条款构成了您与“帕为患者”(为了进一步明确,本协议中,帕为APP同时指代APP运营发布商:上海帕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1.本服务协议的组成与修订

• 1.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如下所示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帕为患者」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补充、更新、修订、规则、声明、通知和解释。除非另有约定,所有上述补充、更新、修订、规则、声明、通知和解释都被视为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2 「帕为患者」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服务协议,并通过「帕为患者」移动应用发布修改变更,不再另行单独通知。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经发布即代替旧版本服务协议,自动更新为您与「帕为患者」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您可以随时登录并查询本服务协议的最新版本,并且您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服务协议。如在服务协议更新并生效后,您继续使用「帕为患者」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阅读、完全了解并接受服务协议的更新并同意遵守更新后的服务协议。如您不接受「帕为患者」更新后的服务协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帕为患者」服务。

• 1.3 您特此声明,已经完全理解本服务协议所有内容,并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同时,您认可本服务协议并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2. 服务内容与免责声明

• 2.1 我们通过「帕为患者」平台为您提供慢病病程自我管理服务,执业医师咨询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可能不时发生变更或增减。

• 2.2 您在此明确知悉,「帕为患者」提供的任何服务不适合也不应当被视为任何形式的诊疗服务。我们不提供任何紧急医疗服务或面对面的诊断或治疗。该服务旨在指导患者进行病情自我管理,咨询建议及补充,而不是取代医生、医院或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为您提供的诊疗服务。您不能凭借或依据「帕为患者」提供的信息进行疾病治疗。如果您参考「帕为患者」提供的信息,在自行治疗中出现问题,「帕为患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 2.3 您通过「帕为患者」获得的咨询建议或者数据(无论是由我们自身、执业医师提供、论坛查询或知识储备库自查提供的),仅供您参考使用,其内容并不代表「帕为患者」向您提供医学建议,也不构成任何学术观点,也不代表「帕为患者」就任何建议、信息或数据的真实性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 2.4 「帕为患者」平台所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信息,都将受限于您通过平台向「帕为患者」提供的信息。您有责任确保这一信息是正确、完整且无误导的,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任何误导、歧义或错误(无论是由您的故意或过失所致),可能影响到「帕为患者」提供给您的信息和建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 2.5 「帕为患者」不提供医疗诊断或提供处方,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医生的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并遵循医嘱,并按照处方购买和服用药物。在紧急情况下,您应当立即呼叫急诊服务。若「帕为患者」基于医师出具的处方或其他形式的诊断意见提供相关信息,「帕为患者」将不会对因为该处方或诊断意见的错误或遗漏而产生的信息错误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 2.6 「帕为患者」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服务。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帕为患者」不对其运营及其包含在客户端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2.7 「帕为患者」不担保本客户端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客户端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客户端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 2.8 「帕为患者」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帕为患者」停机维护、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3.帐号建立与注销

• 3.1 您以勾选、填写或是其他形式同意本服务协议内容并完成注册程序,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并同意本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帕为患者」达成一致,成为「帕为患者」的正式用户。

• 3.2 您确认自己已经年满18周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及您开始注册程序或使用服务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帕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帕为患者」,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 3.3 您须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或使用服务,并且「帕为患者」可能中断向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 3.4 一旦注册成功,您就成为「帕为患者」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账号。您通过该账号发出的指令、操作均应当是本人操作的,您应当对以您的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帕为患者」无法甄别该账号的实际使用者,因此该账号只允许您使用,不得以租借、转让、转卖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您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与实际使用账号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 3.5 您注册时,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否则「帕为患者」有权拒绝您的注册申请或是拒绝提供服务,并关闭该账号。

• 3.6 您应当自行维护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若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的用户账号、账号在未授权的情况遭到使用或存在其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帕为患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非「帕为患者」原因造成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 3.7 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账户。请通过pd800cn@163.com,短信或致电+86-16601841171 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在您申请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与/或服务,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若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会进行匿名化处理,或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 费用支付

• 4.1 「帕为患者」目前无偿为患者提供服务的移动应用,下载、接入、咨询在线医生皆为免费。如果在使用中发现有第三方以任何形式要求您转账、汇款的,请即刻告知「帕为患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帕为患者」将会在后台封停对方账号并协助警方调查。

• 4.2 「帕为患者」仅提供相关的服务,除此之外与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5. 信息提供、收集与使用

• 5.1 您应当自行诚信地向「帕为患者」提供「帕为患者」要求的资料,且该资料提供视为您自愿提供,您同意提供的各项资料均应当是真实、准确且合法有效的。若您的注册资料有任何变动,您应当更新注册资料。如果「帕为患者」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或您未按「帕为患者」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帕为患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 5.2 在您注册和使用「帕为患者」的过程中,「帕为患者」可能会收集您的如下信息:

• (1) 个人信息:指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内容或资料,包括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职务、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信息、通讯地址等,以及您向「帕为患者」提交的个人健康和医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高、体重、性别、年龄、血型、病征、症状、病史、用药情况、就医经历等;

• (2) 使用信息:您在「帕为患者」上,包括提问、回答、浏览、操作状态、使用记录、使用习惯等在内的全部记录信息、您的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分辨率、电信运营商等,以及您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位置信息、唯一应用程序编号或类似技术信息;

• (3) 第三方平台记录信息:若您以新浪微博或腾讯微信或其他第三方平台账号登录「帕为患者」,「帕为患者」可能收集您在第三方平台填写、登记、公布、记录的全部信息。

• 5.3 为向您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就您向「帕为患者」提供的资料和「帕为患者」收集的各项信息,您同意「帕为患者」将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使用信息以及第三方平台记录信息,包括:

• (1) 向您提供您使用的各项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 (2) 用于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帕为患者」或「帕为患者」关联方、「帕为患者」合作伙伴的协议、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其他「帕为患者」用户,或「帕为患者」或「帕为患者」关联方、「帕为患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 (3) 用于数据统计与分析。

• (4) 经您允许的其他用途。

• 5.4 「帕为患者」对个人信息、使用信息以及第三方平台记录信息的使用无需其他意思表示,无需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 5.5 「帕为患者」对您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个人信息,「帕为患者」会在下列情况下才将您的个人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 (1) 事先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情况下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 (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 (3) 向「帕为患者」关联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 (4) 向可信赖的「帕为患者」合作伙伴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让他们根据「帕为患者」的指示并遵循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帕为患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5) 只有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服务,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 (6) 如您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帕为患者」相关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 (7) 为维护「帕为患者」、「帕为患者」关联方、「帕为患者」合作伙伴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 5.6 在您注册和使用「帕为患者」的过程中,我们使用了极光推送 SDK,关于极光推送 SDK 的隐私政策如下:
•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SDK 用途:为 APP 用户提供信息推送服务
• 处理个人信息类型:
• 设备参数及系统信息(设备类型、设备型号、系统版本、及相关硬件信息):用于识别用户的设备类型、设备型号、系统版本等,确保消息准确下发;
• 设备标识符(IMEI、IDFA、Android ID、GID、 MAC、OAID、VAID、AAID、IMSI、MEID、UAID、SN、ICCID、SIM信息):用于识别唯一用户,保证推送的精准送达及推送信息的准确统计;
• 网络信息(IP 地址、WiFi 信息、基站信息、DNS地址、DHCP地址、SSID、BSSID)与位置信息(经纬度):用于优化SDK与极光服务器的网络连接请求,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实现区域推送功能;
• 应用列表信息(应用崩溃信息、通知开关状态、APP 应用列表及活跃状态、APP 应用页面信息、APP 功能事件相关信息):当一个设备有多个 APP 的推送链路同时活跃时,我们采用合并链路技术,随机合并成一条链路,以达到为用户节省电省流量的目的;
• 推送日志信息:以便开发者查询使用推送服务记录,了解推送信息送达的情况,调整推送策略。
• 数据处理方式:通过去标识化、加密传输及其他安全方式

• 自启动和关联启动:极光推送SDK具有自启动功能,为确保本应用处于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可正常接收到客户端推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发送广播唤醒本应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是因实现功能及服务所必要的。本应用须使用(自启动能力,其目的是确保推送通道的稳定性,以便正常及时地向安宇设备推送消息。当系统发送广播时,将唤醒极光推送SDK自启动行为。鉴于极光推送SDK系以集成方式接入应用,极光推送SDK自启动,则应用亦陆之自启动。该行为系因实现推送功能及服务所必要。

• 官网链接:https://www.jiguang.cn/push
• 隐私政策链接: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6. 用户言行

• 6.1 您在使用「帕为患者」时,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则:

• (1) 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违背社会风俗和社会道德的言论;

• (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

• (3) 不得利用「帕为患者」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 (4) 不得干扰本客户端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客户端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 (5) 不得传输、发表或散播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诽谤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淫秽的、不文明或涉及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非法宗教或者教唆犯罪的等信息资料;

• (6) 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 (7) 不得利用在「帕为患者」注册的账号进行「帕为患者」牟利性经营活动;

• (8) 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或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 (9) 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传播病毒、木马、蠕虫、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帕为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其正常运转的恶意病毒或程序,或以任何形式修改、干扰、拦截、破坏或攻击「帕为患者」平台或服务,或规避、禁用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平台的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功能;

• (10) 不得允许他人以您的名义使用平台或服务;

• (11) 不得发送垃圾或重复的信息;

• (12) 不得教唆其他方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 6.2 您应关注并遵守「帕为患者」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帕为患者」保有删除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您的权利。若您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帕为患者」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 知识产权

• 7.1 对于您通过「帕为患者」所发布的任何公开信息,用户在此确认并同意「帕为患者」在全球范围内对上述公开信息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并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汇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公开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以及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为进一步明确,本服务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帕为患者」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服务协议订立前还是本服务协议订立后。

• 7.2 「帕为患者」网站向您展示的和/或「帕为患者」向您提供服务中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及其他信息、内容、资料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均归「帕为患者」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未经「帕为患者」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帕为患者」网站内的任何内容。访问「帕为患者」网站和/或使用「帕为患者」服务并无法让您获得所访问和/或您所使用的「帕为患者」服务中的信息、内容、资料的任何权利。除非您获得相关信息、内容、资料的所有者的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法律的许可,您不得使用「帕为患者」网站向您展示的和/或「帕为患者」向您提供服务内中的任何信息、内容、资料。

• 7.3 「帕为患者」上展示的“帕为患者”等文字、设计、图形及其组成部分,以及「帕为患者」网站上展示的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属于「帕为患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和/或其它国家/地区的商标。未经「帕为患者」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国家或区域展示、使用、申请或注册、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处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区域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申请或注册、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处理。本服务协议并未授予您使用、申请或注册「帕为患者」网站上展示的或「帕为患者」服务中所用的任何商标的权利。


8. 对平台和服务的更改

• 8.1 我们将不断更新和完善「帕为患者」,试图为您提供新的、创新的服务和特色。为了改善和更新的平台,我们可能需要更新、停止提供和/或改善服务。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您的使用。任何更改都可能涉及到服务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数据被删除、更改或重置,「帕为患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8.2 我们可能会通过「帕为患者」应用程序商店发布的「帕为患者」的程序更新。除非您将「帕为患者」应用程序更新到最新版本并接受任何新的服务协议,否则您可能无法使用「帕为患者」最新版本的功能。因此,为了使用「帕为患者」提供的服务,您可能需要不时通过各个渠道查看「帕为患者」的更新信息。

• 8.3 我们将尽力在可能和合理的情况下与您联系,让您了解任何「帕为患者」的重大更新。如果您对更新不满意,您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您的服务使用。


9. 终止与违约责任

• 9.1 当您出现下列情况时,「帕为患者」有权通知您终止本服务协议:

• (1) 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约定的;

• (2) 您存在欺诈、盗用他人账号、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的,或者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号安全风险等行为的;

• (3) 滥用「帕为患者」网站或「帕为患者」提供的服务;

• (4) 其它「帕为患者」认为应当终止的情况。

• 9.2 「帕为患者」根据本服务协议第9.1条约定终止本服务协议时,「帕为患者」有权立即查封您的账号,「帕为患者」有权中止或终止根据本服务协议向您提供的服务。本服务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帕为患者」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号中的任何信息。本服务协议终止后,「帕为患者」有权(但无义务)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帕为患者」的各类信息。本服务协议终止后,对于您过往出现的本服务协议第9.1条所列情况,「帕为患者」仍可根据本服务协议向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帕为患者」可将对您违反本服务协议行为及相应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帕为患者」上予以公示。

• 9.3 如果您的行为使「帕为患者」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帕为患者」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上述全部损失。如果您的行为使「帕为患者」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帕为患者」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 9.4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帕为患者」对于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由本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商誉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服务条款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服务条款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帕为患者」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10. 通知

• 10.1 「帕为患者」将通过您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您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

• (1) 您应当按「帕为患者」网站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帕为患者」与您联系。

• (2) 在您取得「帕为患者」账号或使用服务时,您有可能会获得用于登陆「帕为患者」网站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弹出消息、推送消息,该「帕为患者」账号也将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 10.2 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 10.3 「帕为患者」将通过本服务协议第10.1约定的有效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帕为患者」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站内信信息、弹出消息和推送消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1.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11.1 本服务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 11.2 如果您要投诉有关的服务,请在第一时间请通过pd800cn@163.com,短信或致电+86-16601841171 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尝试解决您的投诉。您应当在相关事件发生后的12个月内提出投诉,您可以为您自己或代表其他人提出投诉,前提是您有该等人士的书面授权许可(除非该等人士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已经死亡)。我们会尽快回复您的投诉,并与您讨论如何最好地解决您的投诉。

• 11.3 您因使用服务所产生和/或与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帕为患者」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帕为患者」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您有其他问题,请通过pd800cn@163.com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自启动和关联启动:极光推送SDK具有自启动功能,为确保本应用处于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可正常接收到客户端推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发送广播唤醒本应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是因实现功能及服务所必要的。本应用须使用(自启动能力,其目的是确保推送通道的稳定性,以便正常及时地向安宇设备推送消息。当系统发送广播时,将唤醒极光推送SDK自启动行为。鉴于极光推送SDK系以集成方式接入应用,极光推送SDK自启动,则应用亦陆之自启动。该行为系因实现推送功能及服务所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