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和《隐私条款》




《服务协议》



中国中铁商旅平台由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涉及具体产品服务的将由有资质的服务商提供。如果您在本网站、中铁商旅平台移动应用或软件上,访问、预订或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以上统称为“服务”),便视为用户接受了以下服务协议。您在确认注册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内容,尤其是以下加粗字体部分话术。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立刻停止访问本网站或使用本网站服务。

一、总则

若您作为合作公司的用户登录中铁商旅系统平台,访问网站或使用服务,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中铁商旅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说明和操作指引。本协议由您(或简称“甲方”)与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商旅平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缔结。

二、服务简介

中铁商旅平台开放网络、手机客户端、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向甲方提供商务旅行相关的咨询、预订及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国内国际机票;国内酒店;火车票;

三、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⑴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⑵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另外,甲方可授权中铁商旅平台向第三方透露其基本资料用于必要服务,但不能公开用户的补充资料。除非:⑴用户要求中铁商旅平台透露这些信息。⑵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中铁商旅平台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2.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恶意使用中铁商旅平台系统违规操作、非法牟利,中铁商旅平台保留结束用户使用中铁商旅平台服务的权利。
3.用户在享用中铁商旅平台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中铁商旅平台为会员服务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EDM、短信、App信息推送、PC端广告等服务类及营销类信息。
4.中铁商旅平台提供服务的义务取决于机票、酒店等产品服务的可供性,而所有这些又取决于价格、限制条件和航空公司或者其他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5.中铁商旅平台为甲方提供航空公司、酒店和其他服务供应商的信息咨询和预订服务,中铁商旅平台并不直接拥有或经营航空公司,酒店或者其他运输或与旅行有关的服务产品,因此甲方在使用中如果发生损失应由相关服务产品供应商承担责任,但中铁商旅平台承诺将尽力协助甲方与相关服务供应商进行协调。
6.协议双方都不承担任何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未接受协议规定提供的服务而给对方造成的非直接损失或间接利益损失。
7.您在享受中铁商旅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授权并同意接受中铁商旅平台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通信地址等发送商业信息,包括不限于最新的中铁商旅平台产品信息、促销信息等。若您选择不接受中铁商旅平台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您可以按照中铁商旅平台提供的相应设置拒绝该类信息服务。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

中铁商旅平台会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如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向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的,应在本页面及其相应页面提前公布通知,用户应该定期登录本页面及其他相关页面,了解最新的协议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在本页面及相关页面公布后七天,将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中铁商旅平台或使用中铁商旅平台服务,若用户在网站协议和规则变更七日后继续使用中铁商旅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已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五、不可抗力

1.您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等其他中铁商旅平台无法预测或控制的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取消或终止的风险,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中铁商旅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协议,则本协议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履行延期超过一个月的,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他协议签署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书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

六、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中铁商旅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中铁商旅平台是将有资质的酒店、TMC服务商、旅行社等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汇集于中铁商旅平台网供用户查阅,同时帮助用户通过中铁商旅平台网与上述酒店、TMC服务商、旅行社等联系并预订相关商旅服务项目。用户通过所属公司同步信息后,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表示用户明确知晓本隐私政策所列事实,并与中铁商旅平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请您对密码加以妥善保管,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因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对通过您的账户所进行的活动、行为和事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账户、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户以及与他人交易账户。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中铁商旅平台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该组用户名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并使用中铁商旅平台所提供的各类服务,所以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陆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中铁商旅平台网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政策的确认和接纳 我们十分注重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我们理解您通过网络向我们提供信息是建立在对我们信任的基础上,我们重视这种信任,也深知隐私对您的重要性,并尽最大努力全力保护您的隐私。如果您对我们的隐私政策有任何的疑问或建议,请联系:4006-010100
3.信息收集
  3.1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中铁商旅平台将遵循“合理、相关、必要”原则,且以您同意为前提收集信息,不会收集法律法规禁止收集的信息。考虑到中铁商旅平台会员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中铁商旅平台将会收集您在中铁商旅平台网上输入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所有信息:
    3.1.1在您开通中铁商旅平台会员时,提供的姓名、性别、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3.1.2在您后续更新个人信息时,需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1.3在您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需提供乘客姓名、性别、生日、证件号以及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配送地址等信息。
    3.1.4在您预订酒店时,需提供入住人姓名、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件等信息。
    3.1.5在您购买产品进行支付结算时,需提供银行卡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或者信用卡卡号、持卡人姓名、到期日期等信息。
  3.2您可以通过中铁商旅平台为其他人预订,您需要提交该员工的个人信息,向我们提供该员工的个人信息之前,您确保您已经取得本人的同意,并确保其已知晓并接受本隐私政策。

七、保密条款

1.兹就双方之间的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非本协议签署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签署本协议的一方向其他本协议签署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中铁商旅平台企业商旅账号和密码、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非本协议签署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4.未经中铁商旅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中铁商旅平台的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可能接触到的中铁商旅平台公司信息、组织架构、专人组的联系方式和预订卡号等信息。若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当赔偿中铁商旅平台因此遭受到的所有损失。
5.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

八、知识产权

1.中铁商旅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用户只能在中铁商旅平台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否则一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协议签署方终止协议,由侵权行为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双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对方所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对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3.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承诺不向任何非本协议签署方(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双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由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为确保交易安全,允许中铁商旅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对用户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并允许中铁商旅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对上述分析结果进行商业利用。

九、禁止贿赂条款

1.任何一方保证不向其他协议签署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非本协议签署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其他协议签署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非本协议签署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其他

1.本协议初始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未在本协议届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协议签署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2.合作期间内,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隐私条款》



一、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中铁商旅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中铁商旅平台是将有资质的酒店、TMC服务商、旅行社等提供的商旅服务信息汇集于中铁商旅平台网供用户查阅,同时帮助用户通过中铁商旅平台与上述酒店、TMC服务商、旅行社等联系并预订相关商旅服务项目。用户通过所属公司同步信息后,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表示用户明确知晓本隐私政策所列事实,并与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请您对密码加以妥善保管,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因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对通过您的账户所进行的活动、行为和事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账户、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户以及与他人交易账户。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中铁商旅平台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该组用户名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并使用中铁商旅平台所提供的各类服务,所以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录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中铁商旅平台网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政策的确认和接纳

我们十分注重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我们理解您通过网络向我们提供信息是建立在对我们信任的基础上,我们重视这种信任,也深知隐私对您的重要性,并尽最大努力全力保护您的隐私。如果您对我们的隐私政策有任何的疑问或建议,请联系:4006-010100

三、信息收集

3.1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中铁商旅平台将遵循“合理、相关、必要”原则,且以您同意为前提收集信息,不会收集法律法规禁止收集的信息。考虑到中铁商旅平台会员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中铁商旅平台将会收集您在中铁商旅平台网上输入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所有信息:
  3.1.1在您开通中铁商旅平台会员时,提供的姓名、性别、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3.1.2在您后续更新个人信息时,需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1.3在您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需提供乘客姓名、性别、生日、证件号以及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配送地址等信息。
  3.1.4在您预订酒店时,需提供入住人姓名、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件等信息。
  3.1.5在您购买产品进行支付结算时,需提供银行卡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或者信用卡卡号、持卡人姓名、到期日期等信息。
3.2您可以通过中铁商旅平台为其他人预订,您需要提交该员工的个人信息,向我们提供该员工的个人信息之前,您确保您已经取得本人的同意,并确保其已知晓并接受本隐私政策。

四、联系我们

如您对隐私条款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10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路二街163号中铁西城大厦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