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享花个人信息保护协议
“优享花”是由华院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优享花”)为您提供门店登录、订单查询、和网上收银的平台。有关优享花的更多信息,请您访问华院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官网中优享花简介的部分。
为切实保护优享花用户隐私权,优化用户体验,我公司根据现行法规及政策,制定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
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将详细说明优享花在获取、管理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
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适用于优享花向您提供的所有服务,无论您是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或其他设备获得的优享花服务。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
您已知悉且同意,当您使用“优享花”的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的相关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例如 IMEI、SN、MAC 地址)、设备名称、系统基本信息和系统使用信息,当您使用“优享花”应用时,我们还会收集设备的硬件信息、应用使用信息和软件安装列表,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相册访问及摄像头使用权限等,上述个人信息是您获得优享花提供服务的基础;
我们只会以该声明中所列出的目的,来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1.1 终端设备信息
包含设备标识符(例如 IMEI、SN、MAC 地址)、设备名称、系统基本信息及系统使用信息,我们将通过收集以上信息以提供统计分析服务;
1.2 硬件信息、应用使用信息和软件安装列表或运行中的进程信息;
我们将通过收集以上信息来排查设备与应用程序的错误信息、识别激活失败等问题,并进行诊断与修复;
我们会根据您的应用使用及应用的基本情况获取相册访问及摄像头使用权限,用于拍照上传图片、扫码收款功能、扫码识别功能;
我们会根据您的应用使用情况请求获取存储权限,用于为您缓存您在使用应用过程中产生、下载的文本、图像、视频内容。
我们还将根据您的应用使用情况获取您的软件安装列表或运行中的进程信息,用于提供更快捷的登录方式、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反馈报告以及信息推送和安全风控;
同时,基于优化用户体验之目的,优享花会获取与提升优享花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例如当您访问优享花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哪些服务的受欢迎程度、浏览器软件信息、您的移动设备所用的版本、设备识别码以及有关您曾使用的移动应用(APP)和其他软件信息等以便优化我们的服务。
1.3 个人位置信息;
优享花部分服务会根据授予的权限收集使用个人位置信息,用于判断您再使用该服务时位置信息是否变化,保障服务安全。
1.4 第三方SDK收集信息情况;
优享花的部分业务服务或功能,需要使用第三方SDK【如极光】来协助完成,在提供该等服务的过程中,第三方合作伙伴需要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设备信息[ 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IMEI、IDFA、Android ID、MAC、OAID、IMSI等相关信息)、应用信息(应用崩溃信息、通知开关状态、软件列表等相关信息)、设备参数及系统信息(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及硬件相关信息)]、网络信息[ 网络信息包括:IP地址,WiFi信息,基站信息等相关信息。 ]、地理位置信息。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改善技术和提升用户体验,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在必要范围内向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且第三方合作伙伴亦可以基于前述目的自行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在保护您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以及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收集的信息和数据经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用于其他服务和用途。当我们要将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会事先通知您并征求您的同意。当我们要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也会事先通知您并并征求您的同意。
关于第三方SDK提供商身份、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情况,请您详见下表:
SDK名称 第三方 第三方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 第三方收集个人信息的类型 SDK隐私政策链接
极光推送SDK 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用户提供推送服务 设备信息(IMEI/MAC/Android ID/IDFA/OAID/OpenUDID/GUID/SIM 卡 IMSI 信息等):用于识别唯一用户,保证消息短信的精准送达;优化短信通道资源,我们会根据设备上不同 APP 的活跃情况,整合消息短信的通道资源,为开发者提高消息送达率;为开发者提供智能标签以及展示业务统计信息的服务;
网络信息与位置信息(IP 地址,WiFi 信息,基站信息等相关信息):优化 SDK 与极光服务器的网络连接请求,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实现区域短信的功能。
APP 安装列表信息:我们为向您提供智能短信功能,通过该信息推荐更符合您用户需要的短信内容,减少无用短信信息对您用户的打扰,您可以选择开启或关闭这项服务。 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二、个人信息的管理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产品,优享花会在下述情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根据您的授权;
3) 根据优享花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
未经您本人允许,优享花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 优享花已经取得您或您监护人的授权;
2)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优享花披露的;
3) 优享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时;
4) 根据您与优享花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的保护
优享花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其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优享花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a) 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加密工具和软件、以及其他合理的安全措施和程序;
b) 采取加密技术确保信息传输与存储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并建立安全事件响应团队,及时进行问题的定位、分析、处理;
c) 限定授权访问人员,并采取分级权限管理措施,仅网络管理员和基于业务必要需了解资料的人员才能从内部访问用户的非公开个人信息。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优享花仍然无法保证您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
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帐号密码,不将自己的帐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您知悉:优享花提供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优享花平台,一旦您离开优享花,浏览或使用其他网站、服务及内容资源,优享花即没有能力及义务保护您在优享花以外的网站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您登陆或浏览上述网站是否基于优享花的链接或引导。
四、个人信息管理
① 查询、更正、删除
您可以通过致电客服电话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我们提出查询、更正、删除您个人信息的请求。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可能在受理前会先验证您的身份以及请求内容,确保是个人信息主体或其授权人发起的请求,同时请您提供的请求内容具体可执行,且满足法定行使条件。
请您理解,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现有技术能力、安全管控措施的限制,您所发起的个人信息更正、删除请求可能无法得到立即、迅速的响应和处理,若您的请求被受理,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时限内回复您的访问与更正请求。
对于删除请求,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响应,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在此期间,我们将严格地对您的信息进行安全存储与隔离,直至完成您所提起的请求。
② 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号
您可以随时注销您所注册的优享花账号,注销账号的方式为:致电客服电话或向我们发送邮件,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处理。当您完成账号的注销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而需要留存个人信息的除外(但不会再将相关信息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③ 请您理解,存在以下情形时,您的前述请求可能不被受理,我们会同时跟您说明原因:
1)您非个人信息主体或您的权利人身份无法被验证时;
2)响应您的请求将可能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3)如果保留信息只是出于统计和研究的目的,而且统计和研究结果的公布不会披露个人身份时;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6)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7)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8)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9)涉及商业秘密的;
10)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别保护
优享花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优享花的服务前,应确保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如您在优享花上申请注册账号,优享花将默认为您已得到前述同意。
优享花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六、隐私保护政策的修改
优享花有权随时修改《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优享花将会直接在优享花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个人信息保护协议》,该公布行为视为优享花已经通知您修改内容。优享花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不同意优享花对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优享花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优享花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400-155-6155或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huabei.service@huaat.net,我们将在验证您的主体身份后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作出合理的解释与答复。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