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中国药监"(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或「我们」)的运营者,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阐述了"中国药监"将 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并申明了"中国药监"对保护隐私的承诺,"中国药监"未来有可能根据信息处理情境不时更新或修改本政策。请您在向"中国药监"提交个人信息或隐私信息之前,阅读、了解并同意本政策和任何补充政策。本隐私政策要点如下:

1.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此类信息会在您举报和使用我们的服务时被收集,"中国药监"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1 您直接提供和我们自动采集的个人信息

1.2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2. "中国药监"会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3. 我们会如何使用Token和同类技术

3.1 Token

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会在您的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 Token的小数据文件。Token通常包含一些数字和字符。我们使用该等信息判断注册用户是否已经登录,提升服务/产品质量及优化用户体验。该Token会在应用卸载后自动删除。

3.2设备权限调用

"中国药监"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您开通一些设备权限,例如相机、WIFI等访问权限。您也可以在设备的设置功能中随时选择关闭部分或者全部权限,从而拒绝"中国药监"收集相应的个人信息。在不同设备中,权限显示方式及关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设备及系统开发方说明或指引。

4 我们会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 共享

“中国药监”不会在未经您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是,经您确认同意,“中国药监”可在以下情况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4.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4.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法律和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5. 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收集到的有关于您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及时进行更新。

6. 推广服务

我们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通过我们的站内私信或其他方式向您提供或推广我们或第三方的服务。

7. 我们会如何保护和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中国药监”重视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采取互联网业内标准做法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与“中国药监”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场合,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果日后为处理跨境业务,需要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事先征得您的同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通过签订协议、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个人信息保密。

我们仅会在达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但为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或裁定、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维护公共利益等目的,我们可能会将个人信息保存时间予以适当延长。

8. 第三方提供商及其服务

为确保流畅的浏览体验,您可能会收到来自“中国药监”及其合作伙伴外部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网络链接。“中国药监”对此类第三方无控制权。您可选择是否访问第三方提供的链接、内容、产品和服务。

“中国药监”无法控制第三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此类第三方不受到本政策的约束。您在向第三方提交个人信息之前,请确保您阅读并认可这些第三方的隐私保护政策。

9.本政策如何更新及适用范围

本政策为《“中国药监”协议(草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药监”保留不时更新或修改本政策的权利。如果该等修改造成您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中国药监”会通过不同渠道向您发送变更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私信通知等方式。

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中国药监”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中国药监”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中国药监”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