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衛生局資訊站

1. 使用條款

1.1. 版權和附隨權利

《衛生局資訊站》手機服務 (以下簡稱“手機程式”) 屬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所有。

手機程式的內容受版權及附隨權利和《打擊電腦犯罪法》保護。

如沒有衛生局的事先明示書面同意,不得顯示、複製、散佈、更改、傳送或使用手機程式的內容作任何公開或商業用途。

然而,只要不修改手機程式的內容、註明其來源和版權,不刪除其他的所有權除標誌,使用者可列印任何摘取內容作個人或非商業用途。

1.2. 引用數據

手機程式有部分資料以數字形式公佈,使用者可以對有關的數字作進一步的運算而得出新的數字。如要公佈這些數字,則必須指出其來源及獲取數字的日期,並說明其計算方法。

1.3. 免責聲明

載於手機程式的資料僅供參考之用。衛生局不會就任何錯誤、遺漏、不正確或不準確的陳述,承擔任何明示或隱含責任。對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包括因使用或不當使用手機程式的資料而引致的損害,不得追究衛生局的責任。

手機程式支援透過Firebase Cloud Messaging (FCM)或Apple Push Notification Service (APNS)接收輪候訊息,因此衛生局不能保證成功或準時接收發出的訊息。流動設備應使用Android 5.0、iOS 10.0 或以上系統版本。

1.4. 手機程式安全保護措施

任何更改或企圖更改手機程式提供的資訊,衛生局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1.5. 使用條款的改變

若本使用條款有任何修改,會不作預先通告以新版本取代舊版本。然而,會在新版本中列明更新修訂日期。

1.6. 接受使用條款及私隠聲明

使用手機程式服務等於使用者無保留地接受上述使用條款和下列私隠聲明,以及對其等定期作出的修改或改正。

2. 私隠聲明

2.1. 非個人資料處理

當使用手機程式服務時,衛生局電腦系統可自動記錄以下資料:所在的IP 地址及相關路由資料;使用服務的日期及時間。所收集的資料用於統計分析用途,以便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除非發生惡意攻擊手機程式的情況,資料將不會用作調查使用者用途。

在使用手機程式的某些功能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手機使用者所在地的資料。手機程式只會利用這些資料來提供更進一步的資訊給使用者,但不會對這些資料進行任何的保存或轉移至第三者。

2.2. 個人資料處理

使用手機程式時,部分服務需要使用者提供個人資料,並可能於衛生局電腦系統中記錄。手機程式所收集個人資料只會在衛生局相關的服務中應用,衛生局工作人員在處理有關資料時均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法律規定。

衛生局將使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傳輸電子服務所需的個人資料或相關數據,但使用者需要注意在網絡上傳送資料時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資料有可能被未經許可的第三者讀取或使用。使用者使用手機程式須自負有關風險,倘使用者對有關風險感到不安,請使用本手機程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向本局提供資料。

2.3. 對外連結

本手機程式提供連結外連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外地的其他公共和私人實體的網站。當按下連結時,表示使用者離開手機程式系統。外部網站的私隱政策可能有別於本手機程式,衛生局不對這些網站的私隱內容及政策負責。衛生局建議使用者,如外連至手機系統以外的網站,應先瞭解其私隱政策的相關內容。

修訂日期: 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