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用户协议

医全通服务平台入驻协议

第一章    提示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及接受

医全通服务平台为江西子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并运营的互联网平台,致力于为大健康流通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医药行业从业者与行业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批发企业等)提供场所以建立合作关系,以便于从业者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为使用医全通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入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本公司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您使用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本公司客服渠道(客服电话:400-803-2300)进行咨询。您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本协议,当您完成注册程序,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并自愿受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

二、服务须知

1、本平台运用自身开发的应用系统通过国家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使用本平台网站,您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包括电脑、手机、上网通信设备等;                                           

2)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网络费用等;

3)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

2、基于本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您确认并同意:

1)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2)如果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您需要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医全通服务平台保留终止您使用本平台网站各项服务的权利。

第二章    定义

1.医全通服务平台:是指由江西子雯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并运营(以下统一简称“运营者”),致力于大健康流通行业提供综合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为医药行业从业者与行业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药批发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并为所有平台用户提供相关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大健康流通行业综合服务提供商。

2.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协议、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圈子、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3.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指在医全通服务平台合法注册,接受并认可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简称“用户”。

4.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认证信息或经医全通服务平台排查认定多个帐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5.药企/商业:指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进行需求发布或购买服务等,属于服务的需求方,用户主体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批发企业,或其他大健康商品的生产或经销企业,简称药企/商业。

6.从业者:是指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参加竞标、提供市场调研、策划、营销推广等服务的自然人或商业主体,亦称“业务员”。

第三章   协议范围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您可随时查看医全通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公示的证照信息以确定与您履约的医全通主体。本协议项下,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医全通服务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二、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医全通服务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医全通服务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医全通服务平台各项法律声明/政策、隐私保护政策及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第四章    账号注册、使用与关闭

一、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前,若您是从业者,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是:

1、年满十八岁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经过其监护人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若您是药企/商业等行业企业,您应当依法成立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厂家、医药经营公司等医药医疗相关企业或机构。具体资质包含: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变更记录;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资料管理规范(GSP);

4、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

5、上一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质量保证协议书;

7、印章印模;

8、随货同行单票样;

9、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档案表;

11、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

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资格,您将无法继续完成注册。

此外,不论您是从业者还是药企/商业等行业企业,您都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


二、帐户说明

您应当确保帐户是由您本人或您的合法授权人进行注册获得,而非冒用他人信息或未经合法授权以及其他非法方式进行注册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医全通服务平台帐户并成为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昵称、手机号码(以下简称“帐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帐户名称及密码合称“帐户”)登录医全通服务平台。由于您的帐户关联您的信息及医全通服务平台商业信息,您的帐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或有效授权使用者使用,您应当对该帐户的一切行为负责。如医全通服务平台根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帐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帐户安全及/或医全通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由于用户帐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医全通服务平台同意的情况下,您可进行帐户的转让,除此之外的情况,医全通服务平台不允许进行帐户转让。您的帐户一经转让,该帐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帐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作为医全通服务平台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帐户安全,医全通服务平台可要求您按我国法律规定及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要求完成企业或个人实名认证。如您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将影响到您正常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各项服务和权益保障。

帐户因所属人不明的情况产生纠纷或其他因司法行政等国家公职部门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对帐户进行锁定处理。因纠纷情况锁定导致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发生纠纷的双方共同承担,锁定帐户中尚有余额的,将退至帐户绑定的银行账户。

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对满足特定条件的帐户做出不活跃帐户的判定,并对该帐户予以回收处理,具体条件如下:

1、连续180天未登陆医全通服务平台

2、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三、帐户信息管理

您声明并保证,在您开始注册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服务前,您是依法成立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经营资质的医药生产厂家、医药经营公司、或符合行业要求的从业者。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资格,您将无法继续完成注册。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服务。

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医全通服务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医全通服务平台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您未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将影响到您正常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各项服务和权益保障。

您设置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帐户昵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全通服务平台关于帐户昵称的管理规定,否则医全通服务平台可回收您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帐户昵称。您帐户昵称的回收不影响您以手机号码、微信登录医全通服务平台并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

您可以对部分自身账号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更新、删除。平台提供部分自助查询、更新、删除信息的功能。同时您也可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官方客服热线400-803-2300要求医全通服务平台客服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更新、删除服务。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医全通服务平台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医全通服务平台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医全通服务平台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医全通服务平台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医全通服务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医全通服务平台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医全通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责任。

四、帐户安全规范

您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医全通服务平台帐户,包括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医全通服务平台,并享受医全通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您的帐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医全通服务平台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帐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帐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医全通服务平台。

您有义务妥善保管其用户名和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未经医全通服务平台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帐户因您自身原因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含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平台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除平台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帐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如非因医全通服务平台原因导致用户名和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形而给您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告知医全通服务平台客服。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帐户登录医全通服务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帐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医全通服务平台,并授权医全通服务平台进行处理。您理解医全通服务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医全通服务平台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存在法定过错外,医全通服务平台将不承担责任。

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过程中,用户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即刻取消用户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五、账号关闭

您可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官方客服热线400-803-2300要求医全通服务平台客服提供账号关闭服务。如您关闭账号,请按照医全通服务平台相关规定妥善处理资金、发票及在途交易等事宜。

第五章  关于第三方服务的约定

        1. 医全通平台的线上支付服务由具有支付牌照的正规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提供,您可以在医全通平台中选择是否使用该服务。如您需使用该服务,您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医全通平台相关功能主动开通并使用该服务。您需注意的是使用该服务将收取一定服务手续费,具体手续费将在平台相关页面上醒目提示,您使用该服务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的发票将由医全通平台公司(江西子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2. 医全通平台及相关服务中包含公司以各种合法方式获取的信息或信息内容链接,同时也包括公司和/或其关联方合法运营的其他单项服务。您可以在医全通平台中选择是否使用上述单项服务。某些单项服务可能需要您同时接受就此特别制订的协议或者其他约束您与该单项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规则,必要时在您计划使用前述单向服务时以醒目的方式向您提供这些协议、规则,供您查阅与同意。一旦您开始使用上述服务,则视为您理解并接受有关单项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的约束。如未标明使用期限、或未标明使用期限为“永久”、“无限期”或“无限制”的,则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期限为自用户开始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至该产品或服务在医全通平台中下线之日为止。

        3. 如您在医全通平台中使用第三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及医全通平台相关规则外,还可能需要同意并遵守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协议、隐私政策及相关规则。

第六章  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运营者提供的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技术、相关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均为运营者或其权利人所有,除非事先获得运营者或其权利人的合法授权,用户不得对任何该信息、资料图标、软件、产品和服务进行修改、拷贝、散步、传送、展示、执行、复制、发行、授权、制作衍生品、转移或销售。如用户未遵守上述规定,运营者可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用户必须销毁任何已经获得的上述信息、资料、图标、软件或产品并向运营者赔偿损失。运营者拥有用户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过程中或用户在接受运营者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商品信息和图片等)的所有权并享有免费使用权。

用户在此免费永久授予运营者对用户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传和发布的所有信息以及用户交易数据的使用权(含商业化权利)。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和展示用户公示于医全通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衍生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第七章 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

医全通服务平台为大健康行业从业者与行业企业(大健康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等)建立“服务”合作关系,为行业企业提供各项服务,其中促成的订单需要在其他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A证或B证的互联网平台(如全药通平台等)上实现订单交易,以作为从业者获得提成的依据之一。因此服务的需求方,即药企、商业公司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之前,先要使用相关的A证或B证平台。

一、入驻其他商品交易平台(如A证平台—全药通平台www.quanyaotong.com)

1、药企或商业公司,需在全药通平台开设店铺,发布、销售商品,产生的交易记录作为中标业务员提供服务后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获得个人收入的依据。入驻全药通平台所需遵循的规则依据全药通平台的规定。

入驻交易流程为:药企/商业与A证平台如全药通平台招商人员沟通,达成入驻意向——签订入驻合作协议——注册成为该平台会员——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品种发布到该平台的药企/商业商铺——订单处理——交易完成。

入驻所需提供的首营企业资料:

1)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批准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质检报告、当地物价批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资料包括:产品名称(通用名、商品名)、产品的基本属性(包括药品的产品编码、剂型、规格、包装单位转换比、医保类型、国家基本药物、OTC、质量标准类别,质量标准编号、新药、优质优价中成药、中药保护品种、委托加工、物价)、批准证明文件信息(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产品注册证号)、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信息、商标注册证(OEM品种须提供商标使用合同)等首营资料。

2)医药批发企业(商业/卖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供货方档案表、质量体系调查表、上一年度企业报告公示、随货同行单、发票样式、相关印章印模样式、质量保证协议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可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可选)等首营资料复印件。

3)如用户的企业资料发生信息变更,在变更成功后,用户应及时在该商品交易平台更新用户的信息,积极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信息或资料。若用户的企业资料发生信息变更,用户未及时更新在该商品交易平台上的信息,该商品交易平台有权暂停提供平台上的相关服务直到用户信息更新完毕。用户资料电子版更新后由该商品交易平台重新审核,资料纸质版本需邮寄该商品交易平台审核、存档。

4)如添加商品、变更商品规格,必须提供该商品的目录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原印章邮寄至该商品交易平台,经该商品交易平台审核通过才能发布。

5)以上纸质文件,必须加盖药企/商业公司公章原印章。

2、从业者在医全通上领取药企/商业发出的标书邀约,在中标后,提供市场调研、咨询、培训、竞品研究、营销推广策划、具体推广活动,在这些服务过程中,开发及推荐的买家客户(如商业公司,终端药店、诊所等)采购药企/商业的商品,在该商品交易平台上完成交易,从而作为获得个人收入的依据。

入驻交易流程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邮寄企业首营资料——平台审核通过——采购支付——确认收货——交易完成。

终端药店、诊所入驻所需提供的首营企业资料:

1)药店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采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可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可选)等首营资料复印件。

2)诊所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采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非营利医疗机构可不提供)等首营资料复印件。

3)如变更公司资料需重新提供企业首营资料至该商品交易平台,由该商品交易平台重新审核。

4)以上纸质文件,必须加盖药店/诊所公章原印章。

二、入驻医全通服务平台

药企/商业公司、从业者入驻医全通服务平台时须签订本协议电子版。经平台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在医全通服务平台开展发布标书、推广服务信息、领取标书、提供服务、费用结算、票据传递、税务合规等服务。

入驻交易流程为:填写注册信息——实名认证/商事主体认证——平台审核通过——招/投标——签订合同——订单数据对接——财务核算——支付费用——收款开票——交易完成。

从业者入驻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信息;

2)联系电话;

3)个人专业能力描述;

4)营业执照(如从业者以企业形式入驻)。

药企/商业入驻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信息;

3)开票信息;

4)商事主体信息介绍。

三、用户的信息发布和推广

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您有权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平台上发布需求及/或服务信息、招揽和物色交易对象、以达成交易。

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发布的需求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保证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时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

1、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序良俗的任何内容(信息);

3、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4、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5、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诽谤他人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6、博彩有奖、赌博游戏;

7、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8、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版权或公众/私人权利;

9、包含病毒、木马程序、定时炸弹等可能对运营者货任何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

10、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11、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12、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公告、通知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平台上发布及/或提供的。

13、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协议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

14、用户承认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约定时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医全通服务平台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您作为需求方,要保证发布的信息、业务和数据的真实性,出现问题或者造成损失将由需求方承担,医全通服务平台将不对此后果负责。

您应该保证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服务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政策秩序。

您有权自行决定需求及/或服务的促销及推广方式,医全通服务平台亦为您提供了形式丰富的促销推广工具。您的促销推广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的要求。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您有权在平台进行服务的交易,完成服务的交付及交付后的款项收支,发票管理等行为。

您不得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您不得在明知或应知他人可能盗刷银行卡情形下而与对方进行交易。

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交易的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发布的服务信息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

您应当维护医全通服务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医全通服务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正常运作。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用户通过医全通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进行缴税、办理发票开具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可授权委托代办。

您不得使用以下方式登录网站或破坏网站所提供的服务:

1、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医全通服务平台;

2、通过任何方式对本公司内部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

3、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网站的正常工作或网站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您在使用运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则: 

1、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运营者及其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不得利用运营者服务系统进行其他不利于运营者的行为。 

2、不得对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营者的平台网站及提供的软件进行修改,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编译(Decompile),分解(Disassemble),复制(copy),分发(distribute)。 

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影响运营者网络服务的非正常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损害、攻击服务器或使服务器超负荷等)。 

4、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或在第三方软件的辅助下使用运营者的产品或接受运营者的服务。 

5、未经运营者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运营者任何知识产权来创造或提供相同或类似的网络服务。 

6、不得利用运营者产品和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或可能干扰他人以正常方式使用运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和网络服务的行为。

五、服务交易争议处理

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2、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3、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用户将纠纷告知医全通服务平台,或医全通服务平台知悉纠纷情况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如您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客服或评审人员(“调处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医全通服务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上述三、四、五、六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医全通服务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

六、服务费用

医全通服务平台为医全通服务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因此医全通服务平台会对部分产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在此情况下,医全通服务平台会在相关页面上明示收费的业务相关信息。如用户拒绝支付该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决定并随时修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包括由免费变更为收费),医全通服务平台可能就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制定不同的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也可能不定期修改费用政策。如未来医全通服务平台进行费用调整,医全通服务平台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九章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医全通可能会把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标准、收费方式、购买方式或其他有关费用政策的信息展示在医全通公告或者在与您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协议里进行约定说明。

七、 服务平台的权利与义务、责任限制

1、服务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的需求,整体解决方案,为医药企业和行业从业者提供交易撮合等服务,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7:30。 

医全通有权对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医全通收到用户资料并审查合格后,同意您成为用户,准许您在医全通平台上交易。如发现注册信息或交易行为中存在异常问题的,医全通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或者做出冻结或关闭帐户、取消交易等处理。 

您如违反本协议或医全通任何规则或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行为的,医全通有权删除您发布的信息、禁止用户发布需求、限制您应标、注销您的帐户。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则的行为,医全通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上报。 

医全通承诺对用户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用户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资料,除非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医全通之间签署的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用户理解并同意,当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主动依职权或根据他人的投诉,调查用户在医全通平台上的相关行为时,医全通有义务予以配合,并将所掌握的信息提供给上述国家机关。 

2、服务平台的责任限制

医全通服务平台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医全通服务平台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医全通服务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您应当明确了解并同意:

1、医全通服务平台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医全通服务平台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提供的服务。医全通服务平台不保证以下事项:

1)医全通服务平台将符合您的要求;

2)医全通服务平台不受干扰、能够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

3)本服务使用权的取得结果是正确或可靠的。

2、是否经由医全通服务平台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由您自行考虑、衡量并且自负风险,因下载任何资料而导致您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希望您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3、您经由医全通服务平台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形式或表现,绝不构成本协议未明示规定的任何保证。

4、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誉、使用、资料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医全通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即使医全通服务平台已被告知前款赔偿的可能性):

1)医全通服务平台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2)您的传输或资料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更;

3)任何第三方之声明或行为;

4)医全通服务平台在服务交易中为用户提供交易机会,推荐交易方;

5)医全通服务平台其它相关事宜。

5、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与其它互联网上的网站或资源的链接,您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它运营商经营的网站,但不表示医全通服务平台与这些运营商有任何关系。其它运营商经营的网站均由各经营者自行负责,不属于医全通服务平台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对于存在或来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的任何内容、广告、物品或其它资料,医全通服务平台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医全通服务平台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医全通服务平台仅仅向您提供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您了解医全通服务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医全通服务平台将通过依法建立相关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的合法权益及良好体验。同时,鉴于医全通服务平台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际服务相分离的特点,医全通服务平台无法逐一审查需求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医全通服务平台指定主体授权知识工作者进行的交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客服、评审人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第八章   用户信息的保护与授权

一、个人信息的保护

医全通服务平台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医全通服务平台按照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公布的第八章规定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医全通服务平台希望通过用户隐私保护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医全通服务平台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医全通服务平台建议您完整地阅读第八章用户隐私保护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

如您拒绝提供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所需要的信息,将影响到医全通服务平台向您提供正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法登陆平台,无法进行实名认证,无法进行交易、无法推送信息并及时联系用户、无法进行交易和其他需要相应信息支持的服务。

二、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医全通服务平台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您应当确保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医全通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您同意医全通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三、医全通服务平台信息保护

未经医全通服务平台书面允许,您不得将医全通服务平台的任何资料以及在交易平台上所展示的任何信息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修改、翻译等形式制作衍生作品、分发或公开展示)。 

第九章 用户的隐私保护政策

为方便用户(以下简称“您”)使用医全通平台服务,请您在使用服务前仔细阅读以下政策条款。当您申请或使用医全通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同意医全通平台按照本政策来合法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具有合同效力,请您谨慎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信息收集

1、您同意并授权医全通平台收集您的下列信息(收集范围):

1) 您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用户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相关帐户认证信息、电子邮箱地址、银行账户及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附加信息;

2) 您访问医全通平台及其相关网站、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或使用医全通平台服务时的操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计算机IP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网页记录、您的位置以及与医全通平台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3)您在申请、使用医全通平台服务时所提供及所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

4) 您在医全通平台留存的和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支付账户、银行账户信息、任何声明及您在该等声明项下的履约情况、行为数据等);

5)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依法设立的信息服务机构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获取您的相关信用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征信记录、信用分、信用报告、能够联系到您的实体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

6) 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等信息;

7)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8) 您在其他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处留存的信息;

9)与您申请或使用的医全通平台服务相关的、您留存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2、 您同意并授权医全通平台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您的信息(收集方式):

1)医全通平台为您提供相应服务页面,您可在页面自行输入您的相应信息(包含而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人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等)。

2) 医全通平台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您的信息时,不会保存您的帐户和密码信息,该等信息和数据的获取是一次性的,除非得到您的再次授权,否则医全通平台不会以您的名义发起登陆而采集您的信息。

3、您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

如您拒绝提供医全通平台服务所需要的信息,将影响到医全通平台向您提供正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法登陆平台,无法进行实名认证,无法进行开店、无法推送信息并及时联系用户、无法进行交易和其他需要相应信息支持的服务。

二、信息保护和存储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医全通平台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SSL、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专用的网络通道及代理。医全通平台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他们签署保密声明,监控他们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医全通平台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医全通平台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您的信息存储于中国的服务器上,为了安全及备份的需要,医全通平台可能将您的信息和资料储存到医全通平台旗下具备相应安全措施的公司的服务器上。

三、信息的使用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也为了医全通平台自身的风险防控,您同意并授权医全通平台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您的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 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例如,将您向医全通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合法提供信息验证的服务机构进行验证。

3、 为使您知晓并了解医全通平台服务情况,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4、记录并管理您访问和接受服务的状态、交易信息和历史记录;

5、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医全通平台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医全通平台的其他用户及医全通平台的合法权益。

6、医全通平台可能会将来自某项服务的个人信息与来自其他服务所获得的信息结合起来,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7、 医全通平台会对医全通平台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分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医全通平台的产品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会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且该等信息将不会被复原。

8、让您参与有关医全通平台服务的调查。

9、根据法律法规或经您同意或授权的其他用途。 

四、信息的分享

您同意并授权医全通平台在下列情况下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1、为了向您提供或推荐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的服务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使用,且您同意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2、某些服务和/或需求和/或推广活动由医全通平台、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的合作伙伴提供或由医全通平台、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医全通平台会与其共享并使用;

3、在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声明、您与医全通平台签署相关声明时,向您的交易对手、医全通平台及医全通平台关联公司的合作伙伴等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催收、诉讼等;

4、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服务,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5、为维护医全通平台和/或其他医全通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

6、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法院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相关政府机关的要求。 

五、信息保密

医全通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2、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及监管部门提出要求;

3、相关信息已成为公开信息;

4、您同意无须再严格保密;

5、本声明另有约定;

6、其他合法情形。

六、信息的查询、更新、删除(部分)

你可以查询、更新、删除(部分)您的个人信息。平台为您提供个人信息自助查询、更新、删除(部分)信息的功能,部分信息的删除功能需要您通过注销账号实现。同时您也可通过医全通平台官方客服热线400-803-2300,要求医全通平台客服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更新、删除服务。

1、个人信息:

1)账号基本信息: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头像”,查看及更新我的账号详细信息。

2)账号安全信息: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头像”,修改我的密码。

3)实名信息: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实名认证”,查看及更新个人实名详细信息。

4)企业认证信息: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商事主体认证”,查看及更新我的企业认证信息。

5)个人简介:可登录医全通“我的—个人简介”,查看及更新的个人简介信息。

6)公司简介: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公司简介”,查看及更新我的公司简介信息。

2、交易信息:

1)最新标讯:可登录医全通“标讯)—最新标讯” ,查看需求方发布的最新详细标讯。

2)我的应标:可登录医全通“标讯—我的应标” ,查看我提交的应标详细信息。

3)我的中标:可登录医全通“标讯—我的中标” ,查看我标中的标讯详细信息。

4)发票信息: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开票信息” ,查看发票信息。

5)账户信息: 可登录医全通“我的—资金”,查看我的资金流水、收款、提现等信息。

3、收支信息:

1)最新账单:可登录医全通“财务—最新账单”,查看我的最新账单详细信息。

2)收款到账:可登录医全通“财务—收款到账”,查看我的收款到账详细信息。

3)待开票:可登录医全通“财务—待开票”,查看我的待开票账单详细信息。

4)银行账户:可登录医全通“我的—银行账户”,查看我的银行账户信息。

4、咨询信息

1)咨询:可登录医全通“我的—咨询”,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803-2300向客服咨询相关。

七、修订

医全通平台可能随时会对本政策进行变更,如发生变更,医全通平台将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入驻协议》中有关通知事项的约定方式通知您,该变更将在公示后即时生效。若您在本政策变更后继续访问医全通平台的网站及其相关网站或移动设备客户端,或使用医全通平台提供的任一服务,您确认这代表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本政策并受之约束。

八、效力和适用

您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保护政策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字体内容)的意义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同意本政策。一旦您在线点击“同意”本隐私保护政策即视为该等行为是您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您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法律管辖

因您与医全通平台基于本政策的相关服务而产生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医全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章    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一、违约认定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运营者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运营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者的员工及其他相关个人)造成损失,用户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所产生之一切损害及责任,应由用户来承担。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1、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即本协议第第三章第二条)约定的。

3、存在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医全通服务平台,认为您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医全通服务平台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可能对他方或医全通服务平台造成财务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医全通服务平台可在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

二、违约处理措施

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信息及/或服务进行下架、监管。

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实施但对医全通服务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帐户扣分、限制参加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进行必要处罚等处理措施。

医全通服务平台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

三、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从您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帐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医全通服务平台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医全通服务平台的全部损失。

您同意医全通服务平台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四、特别约定

如您向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进行处理,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您保证在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医全通服务平台及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用户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医全通服务平台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九章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医全通服务平台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医全通服务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医全通服务平台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九章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第十一章   协议的变更

医全通服务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医全通服务平台商业模式的调整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九章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医全通服务平台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医全通服务平台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第十二章    通知

一、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并接受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医全通服务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微信、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医全通服务平台接收微信信息、系统消息和即时信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将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医全通服务平台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联系医全通服务平台客服人员处理。

二、通知的送达

医全通服务平台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医全通服务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即时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向您绑定的微信发送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医全通服务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即时信息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医全通服务平台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时生成医全通服务平台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章   协议的中断和终止

如您向医全通服务平台提出注销注册用户身份时,经医全通服务平台审核同意,由医全通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注销该注册用户,您即解除与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服务协议关系。

一、中断的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关闭您的帐户或暂停、终止对您帐户的全部或部分权限和享受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未完成的订单): 

1、您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您不愿意接受更新后的用户协议或其他任何服务规则的。 

3、您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例如有恶意低价倾销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在交易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例如无合理理由拒收商品、拒绝发货、拒绝交易)。 

4、您提供虚假信息的。 

5、您提供的注册邮箱或注册手机无效或无法正常接收医全通通知的。 

6、您做出有损医全通及其权利人、关联企业或合作对象的权益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7、您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信息)。 

8、您有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其他有合理理由暂停、终止服务或关闭帐户的情形。 

二、终止的情形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在满足医全通服务平台公示的帐户关闭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关闭您的帐户的。

2、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且符合医全通服务平台终止条件的。

出现以下情况时,医全通服务平台可以本协议第九章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医全通服务平台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帐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医全通服务平台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对您的帐户予以查封的。

3、医全通服务平台发现您的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医全通服务平台依据医全通服务平台规则对您的帐户予以查封的。

5、您的帐户被医全通服务平台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6、您在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7、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三、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医全通服务平台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帐户中的任何信息。您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医全通服务平台用户的,医全通服务平台有权拒绝或者在注册成功后单方面再次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后,医全通服务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医全通服务平台的本协议第六章所列的各类信息。

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医全通服务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医全通服务平台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章 免责说明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医全通服务平台不会对用户提供任何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医全通服务平台无义务持续保存用户信息以及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对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经由、连接或下载)从医全通服务平台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商户信息、点评内容等,医全通服务平台均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对于您因医全通服务平台上的内容信息而购买、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医全通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判断及进行交易,自行承担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信息内容所导致的一切风险。 

本服务协议未尽事项,在不违背有关免责、法规,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的情况下,由医全通服务平台作出最终解释、补充或另行约定附则。

第十五章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您因使用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医全通服务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医全通服务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医全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本协议、医全通公告、运营者与您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协议,若这三者存在条款不一致的情况,则以运营者与您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医全通服务平台对本服务协议包括基于本服务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19 江西子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热线:400-803-2300